【省住建廳】我省出臺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
近日,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等12部門聯合出臺《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確定以解決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為重點,用三年左右時間,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實現被欠薪農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爭到2020年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行動計劃》對工程建設領域治理拖欠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落實防范拖欠農民工工資目標責任書制度,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設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要以承建的工程項目為單位,在辦理施工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遞交《建筑企業防范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目標責任書(承諾書)》,明確其農民工管理措施、欠薪事件處置機制、違約責任、勞務管理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勞資員及聯系方式等。同時,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健全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2017年底前,實名制管理覆蓋4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2018年底前覆蓋率達到80%,到2019年底基本實現全覆蓋。
二是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到2017年底,基本實現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全覆蓋。
三是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各市、縣(市、區)在2017年底前落實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足額儲備應急周轉金。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應急周轉金動用后,要及時補足,確保妥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四是全面推行農民工工資支付銀行卡制度。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設領域,所有用工單位要在2018年底前通過銀行卡向農民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實現月清月結。到2017年底,執行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覆蓋8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2018年底前覆蓋率達到90%,到2019年底基本實現全覆蓋。
五是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考核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解決欠薪問題屬地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強對屬地政府治欠保支工作的督查考核,完善目標責任制度,2018年底前,推動各市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對屬地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紀實施問責。
六是建立聯合懲戒機制。人社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與有關主管部門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2017年底前,制定嚴重欠薪聯合懲戒部門合作備忘錄,制定并組織實施欠薪企業“黑名單”制度,及時將有關黑名單信息通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實現在部門間共享,并通過“信用山東”官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向社會公示,并定期公布重大欠薪違法案件。
信息來源:省住建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