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日報】對標“1+454”體系推進招投標制度改革
對標“1+454”體系推進招投標制度改革
我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工程招標投標管理,遏制圍標、串標等不法行為,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監管方式從事前審批、過程監督,向事中事后、動態協同方式轉變,自2月1日起招投標市場實行差異化監管,并通過“一標一評”、標后評估等制度,確保招標工作終身“保質”。其中,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可由建設單位自行決定發包方式。
《意見》共16條,對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方式、投標資格審查、評標辦法、評委評標方式、招投標公示等作出具體規定。
該改革文件的出臺,是深刻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具體體現,也是對標“1+454”體系的具體要求,將進一步提高行政監督的針對性、有效性和規范性,積極推動我市招投標市場的健康發展。
A 實行差異化管理——下月起非國有資金項目是否招標業主定
項目建設是牽動城市經濟發展的“牛鼻子”。為加快其落地速度,提高投資效益,此次改革進一步放寬了非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和依法必須招標其他國有資金投資工程的發包限制,前者可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是否招標,后者則可在辦理招標備案后自行組織招標。
“自主選擇招標方式可以節省時間,加快項目進度。”市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差異化的監管方式能夠營造更寬松的環境,但國有資金項目還是必須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流程,并且要進一步加強監管。
對于重點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設項目,《意見》則提出實行綠色通道制度,在辦理完成項目審批、核準手續及招標方案核準后,可先行辦理招標備案手續,待相關手續完備后再進行開標。
B 推行標后評估——發現問題“秋后算賬”嚴肅查處
在招投標活動中,圍標、串標行為是整治打擊的重點對象。為遏制這種行為,《意見》調整了投標資格的審查辦法,規定當合格投標申請人數量過多時,采用“抽簽”或評分排名的方法進行選擇,從而解決招標時可能存在的劃圈子、排斥潛在投標人等不規范行為,也能降低投標人投標成本、節約招標全程時限,提高效率。
此外,我市還將利用抽簽確定評審專家、改進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等“不確定性”來保障招投標行為的公平。《意見》提出,要加大下浮后招標控制價在評標基準價中的占比權重,其下浮率和權重比在開標前隨機抽取確定,同時推行計算機評標,采取技術標和商務標暗標暗評,杜絕專家評委的利益分、人情分。
更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建立了標后評估機制,對部分市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評標中有重大異議的項目以及隨機抽取的項目招投標活動參與各方行為規范性、合理性等進行系統的分析、評價和總結,結果作為信用評價的組成部分納入信用體系。
“標后評估就相當于審計,也是科技防腐的重要手段。”市城鄉建設委上述負責人解釋說,這一政策的出臺,不僅在于對建設工程具體項目招投標活動的“審計”、監督,更重要的是通過加強事后監管,給招標活動上一道“緊箍咒”,形成強大的威懾力,讓所有市場主體意識到,完成招標活動不意味著“平安著陸”,其中有任何違規行為都有可能被“秋后算賬”。
C試水“互聯網+”——實現招投標人“零跑腿”
按照“互聯網+政務服務”的總體要求,我市將加快推進電子招標投標,實現電子招投標覆蓋所有招標工程、覆蓋招標投標全過程的“雙覆蓋”目標,進而實現招投標人“零跑腿”。
“把之前繁瑣的工作‘搬’到網上,不僅能簡化流程,還能節省招標成本。”上述負責人表示,據不完全統計,僅推行電子標書這一項舉措,一年就可節約4000余萬元的標書制作費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也減少了資源的浪費。“下一步還要實現網上開標和專家遠程異地評審,一來節約招投標企業的交通成本,緩解城市擁堵;二來不見面的評標方式更能減少人為因素的干擾。”
此外為充分發揮信用評價在招投標活動中的激勵、承接作用,《意見》提出實行“一標一評”的動態管理制度,對專家評標情況進行量化評議,讓市場主體各方在招標、投標、評標活動中的行為經得起時間檢驗,讓招標工作終身“保質”。(本報記者 谷青 通訊員 關學軍) 制圖/孟學榮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